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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调整,11月18日起实施

全国收录 2026.10.23进行中

发生了什么
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6年第49号:特定无人驾驶航空器、专用自动驾驶仪及相关技术未经许可不得出口;部分物项可凭登记获得出口凭证自行出口,展会用途有便利措施;报关须在备注栏注明是否属于出口管制物项。

适合谁

无人机整机、飞控、云台和任务载荷相关的出口企业

如何参与

经营参考对照公告参数核查出口产品,提前办理许可或登记;建立内部合规制度以申请通用许可

截止时间

2026.11.18(还剩 26 天)

原始来源

商务部 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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